規則與辦法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違規處理要點
- 資料來源: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
- 日期:2024/03/29
中華民國113年03月13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訂定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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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有效管理圖書館資源、維護閱覽品質,特訂定「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違規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第2條 | 本要點所稱讀者含校內外讀者,校內讀者為本校在職之教職員工及在學之學生;非校內讀者則為校外人士。 |
第3條 | 本要點所稱停權為取消借閱服務及禁止入館。 |
第4條 |
讀者入館應遵守閱覽規則,發生下列違反閱覽規則之情事記點1點,讀者經登記違規累計達3點(含)者,自達第3點起校內讀者停權1個月;校外人士停權6個月。 1.使用他人證件、無證入館或登載資料不實。 2.攜帶飲料(開水除外)、食物或寵物入館。 3.於館內有抽煙、喧嘩、打牌或影響他人閱覽之行為。 4.破壞環境衛生整潔、臥睡、衣著裝容不整或行為不雅之行為。 5.不當利用電腦或網路資源行為,如連結色情網站、電腦遊戲、不當下載資料、非法重製、擅自更改電腦設定、於館內進行違反著作權法行為等。 6.擅入未開放場域或空間。 7.任意移動、開關、污損、佔用館內設備、器材、座位。 8.閉館後逗留。 9.館藏未經借出或正常手續自行攜出。 10.違規不聽勸阻或態度惡劣。 11.其他違反圖書館善意利用之行為。 |
第5條 |
下列重大違規情形,校內讀者停權6個月並通知所屬權責單位,校外人士永久停權並得移送法辦。 1.冒用或使用偽造、變造證件入館。 2.藏匿、偷竊或破壞館藏、設備、器材、座位。 3.有猥褻、性騷擾、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 4.有危及館舍或人員安全之行為。 5.違規行為經多次勸阻仍不改善者。 6.其他經圖書館委員會認定之重大違規事項。 |
第6條 |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