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辦法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
- 資料來源: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
- 日期:2021/08/30
中華民國94年06月14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06月18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名稱 中華民國109年06月03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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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保障校內外入館讀者(以下簡稱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並維護館內寧靜、整潔以及妥善管理各項資源與設備,特訂定本規則。 |
二、 | 讀者應於開放時間內入館,圖書館開放時間請參閱本校圖書館網頁。 |
三、 | 入館應憑本校或本館核發之有效證件 |
1. 本校教職員工與學生憑學校核發之教職員工生證件。 | |
2. 校友、退休教職員、推廣教育班師生、兼任教師、準研究所新生、研究(計畫)助理與育成中心進駐企業員工可辦理臨時借書證。 | |
3. 校外人士可憑有效證件(身分證、駕照、學生證、健保卡或護照)至服務台換發臨時閱覽證入館。臨時閱覽證換發張數,本館視人數調節。 | |
四、 | 讀者入館請衣著整齊、注意環境清潔、不得嬉戲玩牌、臥睡等有礙觀瞻之各項行為;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白開水除外)、寵物入館;並於入館後將手機調成靜音。 |
五、 | 本館電腦供讀者檢索館藏及學術資源,不提供瀏覽暴力或情色等不當網站及電腦遊戲,亦不得更改相關設定。 |
六、 | 本館採開架式閱覽,校外人士僅館內閱覽資料,不得外借書籍。讀者可取閱各項資源,閱畢後置於指定地點,並不得有污損、摺剪、撕毀及擅自攜出等情事,違規者應負賠償責任。 |
七、 | 影印館藏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 |
八、 | 臨時閱覽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請至本館服務台掛失,並繳交手續費新臺幣壹佰元整;當日閉館未換回之證件,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
九、 | 如有違反本閱覽規則或情節重大者:如冒用他人證件、偷竊、侵權、防害善良風俗、損毀公物及危害人員安全或經本館認定之重大違規行為。校內讀者移請相關單位處理,校外人士一律取消入館資格,情節嚴重者得移送法辦。 |
十、 | 個人物品及書籍應自行保管,不得佔用閱覽座位,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
十一、 |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