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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與辦法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及視聽媒體經費分配暨薦購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
  • 日期:2021/08/30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及視聽媒體經費分配暨薦購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97年09月19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1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名稱
中華民國113年03月13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一、 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升圖書及視聽媒體經費運用效益, 特訂定「健行科技大學圖書館圖書及視聽媒體經費分配暨薦購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圖書及視聽媒體不包含紙本期刊及電子資源。
三、 圖書及視聽媒體經費分配原則
  1.  總經費之85%依比例分配至各學術單位,其餘15%分配至通識教育中心、行政單位、各研究中心及圖書館運用。
  2.  學術單位經費分配原則:
 

(1)  學術單位經費分為「基本額度」及「比例額度」兩項。

 

(2)  學術單位之「基本額度」由圖書館委員會決議後訂定之。

 

(3)「比例額度」為學術單位經費扣除「基本額度」後之餘額,以各學術單位學生人數為計算基礎,專科部及大學部每生以1單位計算,研究所每生以2單位計算。

 

(4)  新設系(所)、學程前2年「基本額度」及「依比例分配額度」均以2倍計算。

  3.  本館於年度結束前2個月對於仍未執行之經費得由圖書館收回統一運用。
四、 圖書及視聽媒體薦購與審核程序
  1.  本館提供書單及媒體資訊予各系圖書委員進行推薦。
  2.  推薦之圖書及視聽媒體資訊由本館彙整後進行初步審核及後續採購作業。
五、 本作業要點由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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